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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
1、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细分种类
(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3年(含)的流动资金贷款。
功能特点
期限短,周转快,成本低,是借款人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
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符合《贷款通则》规定要求和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放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及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周期、还款能力、项目评估情况和本行的信贷资金平衡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客户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证;
(3)公司章程和/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主要负责人(含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6)同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董事会签字样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8)存款账户设立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余额、结算业务及结算量等;
(9)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状况和说明。
(10)借款人以往的银行信用评级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11)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保证承诺函、背景资料和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和权属证明,保险文件或同意保险过户的承诺函;
(12)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4)发放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定义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贷款。
细分种类
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或组成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全厂性迁建项目、恢复性重建项目等。
(2)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企业原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功能特点
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贷款期限长、金额大,能够满足借款人的投资资金需求。
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并具有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长期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借款合同实行一年一定,即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遇利率调整不变;满一年后根据当时的利率进行调整,执行新的利率。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项目建设需要、还款能力和本行的信贷资金平衡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7年。
客户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证;
(3)公司章程和/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主要负责人(含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6)同意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董事会签字样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8)建设项目材料,包括项目提出的有关背景材料,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概算资料,项目前期准备完成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9)存款账户设立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余额、结算业务及结算量等;
(10)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状况和说明。
(11)借款人以往的银行信用评级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12)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保证承诺函、背景资料和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和权属证明,保险文件或同意保险过户的承诺函;
(13)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4)发放贷款。
3、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本行或他行人民币单位定期存单作质押,由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适用范围
法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功能与特点
为客户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金额、利率和期限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单位定期存单金额的90%,贷款利率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不得晚于存单到期日。
客户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借款人和出质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3)借款人和出质人的上年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5)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6)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贷款申请,查询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真实性;
(3)审批同意后,到存款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及确认书并办理存单冻结手续,与客户签定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合同;
(4)发放贷款。
4、有追索权国内保理
产品定义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本行,本行向其提供包括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并且卖方对买方到期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买方如未按期向本行支付应收账款,本行有权向卖方追索,同时在本行要求下卖方还应承担回购该应收账款的责任。
功能特点
(1)对卖方,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换为现金,改善财务结构;
(2)可以对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拓展市场,增加销售;
(3)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4)对买方,利用优惠的远期付款条件,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适用范围
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且具备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易于保管。
应收账款特别提示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抵押权及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付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适度、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对应收账款禁止转让的条款。
金额
保理融资金额根据应收账款质量、结构、期限按一定的预付比率确定。预付比率最高不得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80%。
融资金额=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预付比率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票面金额扣除销售商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预付比率是银行根据购销双方资信状况、风险状况以及应收账款质量与可能出现的坏账比率而确定的融资比例。
期限
保理融资期限包括保理期及宽延期。保理期为保理业务发生日到购销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满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融资转入宽延期,宽延期期限由本业务双方当事人在保理业务合同中加以约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下任何一笔应收账款的融资期限最长为9个月,其中保理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宽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利率及收费价格
保理期的融资利率执行我行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宽延期的融资利率在保理期融资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执行;
宽延期满,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融资利率在保理期融资利率基础上上浮30%执行。
融资利息按月收取。自保理银行将融资金额划入销售商账户之日起,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基础按日计算。销售商应于每一结息日将该期利息支付给保理银行。
保理业务融资手续费按融资金额的3—6‰在办理融资业务时一次性收取。
客户申请材料
(1)卖方企业须提供材料:保理业务申请书;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在本行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经过审计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和最近两期的财务报表(月报或季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2)买方企业须提供材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两个年度的年报。
(3)应收账款资料: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本行规定格式的《应收账款确认书》。
业务流程
(1)销售商提出保理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保理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后,保理银行与销售商签订《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
(4)销售商发出货物后,将运输部门出具的货运单据正本、发票副本及相关资料逐笔提供给我行;
(5)保理银行与销售商签订《保理业务合同》,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6)销售商或保理银行按购销合同约定在付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7)购货商按购销合同约定付款。
(8)保理银行收妥货款,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5、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产品定义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指我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账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功能特点
(1)盘活企业应退未退税款,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2)手续简单,出款快捷;
(3)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
(4)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提高资产流动性。
适用范围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独立申报出口退税、信誉良好的出口企业,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和出口退税专用账户。
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我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授信额度内单笔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期限按照退税周期确定,一般控制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
客户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企业概况资料、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贷款证(卡)、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资本来源证明、进出口经营权证明;
(4)企业有权机构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或授权文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授权证明,及其履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6)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3年及近期财务报表;
(7)企业开立退税账户凭证、税务部门的确认文件、企业近3年的出口退税记录;
(8)本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业务流程
(1)客户提出出口退税贷款申请;
(2)银行进行调查、审查;
(3)客户在我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并由国税局确认该账户为客户当前唯一的退税专用账户;
(4)我银行与客户签订《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托管协议》;
(5)客户向我行提供相关材料核实实际应退未退税款的金额;
(6)银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
6、法人账户透支贷款
产品定义
法人账户透支是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功能特点
(1)针对企业资金周转期短、需求急、回笼快的特点,即时解决短期资金融通需要。
(2)业务办理简便、快捷,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额度内资金随借随还,法人更灵活主动。
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符合《贷款通则》规定要求和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放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额度、期限和利率
透支最高额度的确定要根据贷款用途、借款人月均销售收人、货款归行率等情况确定,透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账户月均存款余额,且绝对额不得超过50万元。
客户透支额度一年一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从透支协议生效之日计算。透支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透支期限是客户实际透支的具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透支款,作逾期处理。
透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30%执行。透支款超过3个月,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执行。
收费价格
透支承诺费=核定的透支额度×透支承诺费年费率
透支承诺费年费率为0.3%,与客户签订账户透支协议后一次性收取。
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透支额度、期限、用途,透支还款来源、担保,还款计划等;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证;
(3)公司章程和/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主要负责人(含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6)同意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董事会签字样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8)存款账户设立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余额、结算业务及结算量等;
(9)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状况和说明。
(10)借款人以往的银行信用评级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11)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保证承诺函、背景资料和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和权属证明,保险文件或同意保险过户的承诺函;
(12)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开户行根据核定的透支额度和期限与客户签订法人账户透支协议;
(4)审批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5)发放贷款。
7、联保协议贷款
产品定义
联保协议贷款适用于民营企业临时资金需要所发放的贷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的情况下可以由两户(含两户)以上担保协会会员成立联保小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功能特点
期限短,周转快,多户联保,有利于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增加了融资渠道。
适用范围
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会员企业。
额度和期限
担保协会会员企业贷款金额合计不能高于担保基金的5倍,单户企业的授信额度加上其或有负债后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70%。
联保协议贷款只用于担保协会会员企业临时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
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证;
(3)公司章程和/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主要负责人(含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6)同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董事会签字样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8)存款账户设立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余额、结算业务及结算量等;
(9)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状况和说明。
(10)借款人以往的银行信用评级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11)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保证承诺函、背景资料和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和权属证明,保险文件或同意保险过户的承诺函;
(12)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各担保人与贷款行签订联合担保协议;
(4)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8、保全仓
产品定义
保全仓是指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缺少担保或固定资产少而流动资产较多的情况下,由申请人提供较为通用的流动资产作质押,同时提供有实力的第三方保管,而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签发差额承兑汇票的业务。
功能特点
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较好地解决了贷款的担保问题,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促进企业商品贸易,加快市场物资流通,增加企业经营利润。
适用范围
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借款人条件,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合法持有有效仓单并有权将其用于质押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抵(质)押物价值大小确定,抵(质)押物价值按照购货发票面值和市场价值两者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认定,根据抵(质)押物性质不同及变现能力大小确定不同的折扣率,最高不超过70%。
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证;
(3)公司章程和/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主要负责人(含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6)同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董事会签字样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8)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状况和说明;
(9)借款人以往的银行信用评级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10)提供质押的货物情况;
(11)保管质押货物的仓储公司的情况;
(12)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市商业银行受理保全仓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借款人(货主)与银行签订《货物质押协议》,货主、银行与仓储企业三方签订《货物保管协议》;
(4)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交付银行;
(5)银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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